从“风口”到“禁地”的转身
虚拟货币挖矿曾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“新风口”,无数参与者涌入这一领域,试图通过算力竞赛获取财富,随着其无序扩张带来的能源浪费、金融风险、技术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凸显,我国监管部门的态度逐渐从“观察引导”转向“全面禁止”,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淘汰类产业,标志着这一活动已从灰色地带彻底走向“违法红线”,所谓“违法惩戒”,正是对这一红线不可逾越性的法治回应,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市场秩序。
违法惩戒的“硬核”依据:为何挖矿必须被叫停
虚拟货币挖矿被纳入违法惩戒范畴,绝非简单的“一刀切”,而是基于其对多领域负面影响的深刻考量。
从能源安全角度看,挖矿活动是典型的“能耗巨兽”,以比特币挖矿为例,其全球年耗电量一度超过挪威等中等发达国家总用电量,而我国早期挖矿集群多集中于能源丰富地区,不仅加剧了局部能源紧张,更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背道而驰,数据显示,2020年我国虚拟货币挖矿耗电量约占全国总用电量的1.3%,相当于整个北京市的年度用电量——这种以高耗能为代价的“伪创新”,显然不符合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。
从金融秩序角度看,挖矿是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,而虚拟货币本质上是“去中心化”的投机工具,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、特许经营制度严重冲突,挖矿产生的虚拟货币通过场外交易、跨境支付等方式规避监管,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、诈骗等犯罪的温床,近年来,多地警方破获的虚拟货币相关案件中,均涉及利用挖矿收益“洗白”非法所得的链条,严重威胁国家金融主权和金融稳定。
从技术安全角度看,挖矿活动对算力的无序争夺,导致大量算力资源被低效消耗,部分挖矿软件存在恶意代码植入、数据窃取等风险,对个人信息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,挖矿集群的集中化部署,也加剧了数据中心的安全风险,一旦遭遇攻击,可能引发系统性技术故障。
惩戒体系的“组合拳”:从政策到法律的层层落地
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惩戒,我国已构建起“政策引导+法律规制+执法打击+行业自律”的多维体系,确保惩戒措施精准、有效、可持续。
政策层面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,明确要求“立即停止”,地方政府随即出台配套措施,如内蒙古、青海等早期挖矿集中地开展专项整治,关停非法矿场,清理违规用电,这种“自上而下”的政策传导,为惩戒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。
法律层面,虽然我国尚未出台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专门法律,但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《电力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多部法律法规均可作为惩戒依据,对窃取电力进行挖矿的行为,可依据《电力法》追缴电费并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“盗窃罪”或“破坏电力设备罪”,对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,则可依据《刑法》第191条“洗钱罪”追究刑事责任,2021年,四川某地矿场主因非法窃电挖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50万元,正是“法律利剑”出鞘的典型案例。
执法层面,多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,发改委负责产业政策指导,工信部加强网络接入管理,央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协同打击相关金融活动,公安机关则对涉嫌犯罪的行为立案侦查,2022年,全国公安机关开展“打击虚拟货币‘挖矿’犯罪专项行动”,破获相关案件200余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,涉案金额超10亿元,形成了强大震慑。








